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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死亡如何確定訴訟被告人
2017-01-30 08:00:01
無憂保


訴訟被告人主體是公司,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死亡的,不影響訴訟的進行。依《民法通則》,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企業(yè)法人的股東、及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去世,并不必然意味著法人終止。只要公司的工商登記尚未注銷,公司作為企業(yè)法人就仍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主體。但《民法通則》規(guī)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組織章程規(guī)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睹袷略V訟法》規(guī)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進行訴訟。因此,如公司(企業(yè)法人)的大股東及法定代表人去世,應依公司章程或股東大會決議確定該大股東所持股權能否由其繼承人繼承,并從繼承人處獲知由誰繼承,如何繼承;在確定了新股東后,召開股東大會,修改公司章程,重新選舉或任命新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在工商局作工商變更登記,然后,新的法定代表人來代表公司進行訴訟。如果該大股東所持公司股權因故暫時未能確定,那么,法院應依《民事訴訟法》有關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訴訟:……(二)一方當事人喪失訴訟行為能力,尚未確定法定代理人的……”,裁定中止訴訟,待公司法人代表確定后,再恢復訴訟。一般股東死亡的處理已經死亡的股東的第一順序繼承人對股東所有的公司股權享有繼承權。第一順序繼承人可推選代表或委托律師辦理公司資產核算、評估、與公司其他股東溝通等事宜。由第一順序繼承人或共同委托人與公司其他股東協(xié)商確定一位經理人臨時經營公司。如果協(xié)商無果,由繼承人推選或委派財產管理人與公司其他股東推選的代表共同參與公司經營管理。根據公司股權的具體情況以及公司經營的實際情況,由繼承人與公司其他股東協(xié)商確定股權繼承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xù)的具體事宜。如果繼承人有意轉讓股權,公司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從法人成立時產生,到法人終止時消滅。企業(yè)法人的股東、及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去世,并不必然意味著法人終止。訴訟被告人主體是公司,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死亡的,不影響訴訟的進行。以上整理自互聯(lián)網 如有侵權 請及時聯(lián)系我們進行刪除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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