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承擔
死亡債務人的繼承人有承擔償還責任嗎
2017-02-02 08:00:01
無憂保


請求權基礎無非有二,一是法律規(guī)范基礎,二是事實基礎。繼承人承擔償還責任的法律規(guī)范基礎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從該規(guī)定看,繼承人是否承擔償還責任的事實基礎是其是否繼承了遺產。這里的“繼承”,是指訴訟時已經發(fā)生并經證明存在的繼承而不是可能存在的繼承或者將來可能、必然發(fā)生的繼承。由于繼承是家庭內部行為,外人很難知悉遺產范圍以及是否繼承,所以司法實踐中常有這樣的判決“各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范圍內承擔還款責任”。這樣的判決是錯誤的,對其正確與否進行判斷,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到案件的審理范圍這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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