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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人下落不明致使法院無法執(zhí)行怎么辦?
2017-02-02 08:00:01
無憂保


為維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原告可要求擔保人代償債務,如擔保人拒不履行擔保義務,原告可依據(jù)《民事訴訟法》之規(guī)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另行起訴?! ≈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07年修正)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jīng)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jīng)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Ψㄈ嘶蛘咂渌M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辉V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jīng)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qū)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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