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biāo)簽: 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有期限嗎?
2017-02-02 08:00:01
無憂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nèi)的; (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qiáng)迫勞動的; (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yīng)當(dāng)提前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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