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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是否會轉化為夫妻共同財
2017-02-04 08:00:01
無憂保


婚前財產是否會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我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十九條規(guī)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guī)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xù)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笨梢?,我國婚姻法規(guī)定夫妻財產遵循的是有約定從約定,無約定從法定。鑒于你講的情況,如果你們對上述兩件不動產沒有約定,根據婚姻法上述規(guī)定,你的店面為你的個人財產,它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xù)轉化為共同財產。你與張先生為籌備結婚購買的住房,如果你有證據證明(如房產證)是你的個人財產,它同樣不因婚姻關系的延續(xù)而轉化為共同財產,但如果你沒有證據證明是你的個人財產,司法實踐通常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處理。為此,建議你與張先生還是事先約定為好,以免以后因財產歸屬問題產生糾紛。本文轉載自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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