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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合同糾紛律師趙婧伊:為什么借款時宜寫“借條”,不宜寫“欠條”?
2017-02-06 08:00:01
無憂保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qū)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系;而欠收是雙方基 于以前的經(jīng)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jù),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jīng)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關系。因此借款時宜 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本文轉自網(wǎng)絡,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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