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離婚時子女可以參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嗎?
2017-02-06 08:00:01
無憂保


夫妻因感情破裂離婚,通常獲得孩子撫養(yǎng)權一方認為自己需要撫養(yǎng)孩子,要多分一分財產,這就等于變相的將孩子牽涉到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中來,這種想法和做法是不知正確的,離婚時子女沒有權力參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夫妻離婚的方式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其中都會牽涉到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孩子都不可以要求分割的。1、協議離婚分割共同財產,你們夫妻二人可以隨意處分你們的財產,只要不違反國家法律,在你們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以把家庭財產分成三份,夫妻雙方各一份和孩子一份,對于此國家是無權干涉的。其實那一份可以看成是你們夫妻雙方贈與給孩子的。關于孩子是否有權利分割家庭財產,他是沒有這個法定的權利的,關鍵還是看夫妻雙方的協商。2、訴訟離婚因撫養(yǎng)孩子而要求多分一分財產也是不可以得到法院的支持的,但孩子撫養(yǎng)費可以要求未直接撫養(yǎng)孩子一方支付,還有一個問題是預留孩子至大學畢業(yè)止的生活費和教育費支出,這個法律是沒有規(guī)定的,你可以留也可以不留,但是孩子以后發(fā)生的撫養(yǎng)費你們是應該承擔的,就是說以后預留的分額不夠你們還是得負擔的,而且孩子有權要求增加撫養(yǎng)費。3、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并非說明孩子也有分割財產的權利。夫妻雙方對共同所有的財產,原則上均等分割。但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才能保證婦女和兒童因分割財產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難,保證兒童的健康成長。婚姻法更為注重保護子女的權益,這是由于父母的離婚會給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學習帶來一定的影響,也使下一代健康成長,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給撫養(yǎng)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以照顧子女的實際需要。這一原則意味著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一方面不得侵害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權益;另一方面,應視女方的經濟狀況及子女的實際需要給予必需的照顧。明白了離婚時子女不可以參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可以使雙方避免許多不必要的糾紛,更加有利于雙方和平分手,涉及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我們建議通過雙方協議來解決,如果非要以訴訟的方式解決夫妻財產分割問題,我們建議可以咨詢一下離婚財產分割專業(yè)的律師。

聲明:本站原創(chuàng)文章所有權歸無憂保所有,轉載務必注明來源;
轉載文章僅代表原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如有侵權、違規(guī),請聯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