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保險合同上投保人簽字為代簽但已按時交納保險費,合同是否有效?
2017-02-07 08:00:02
無憂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三條規(guī)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訂立保險合同時沒有親自簽字或者蓋章,而由保險人或者保險人的代理人代為簽字或者蓋章的,對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經(jīng)交納保險費的,視為其對代簽字或者蓋章行為的追認。 本文轉(zhuǎn)自網(wǎng)絡,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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