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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草案三審 設施擬增老年人活動中心
2017-02-07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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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新聞來源:人民網(wǎng) 2016年12月19日 17:27原標題: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草案三審 設施中擬增老年人活動中心 人民網(wǎng)北京12月19日電(記者 趙恩澤)今日上午,《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草案)》第三次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三審稿規(guī)定,將“老年人活動中心”納入公共文化設施范圍?! 「鶕?jù)草案說明,相比二審稿,三審稿改動幅度較小。 草案二次審議稿第一條規(guī)定了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立法目的。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公共文化服務保障立法還應當體現(xiàn)文化自信,建議規(guī)定這方面的內(nèi)容。法律委員會經(jīng)研究,建議在該條中增加相應規(guī)定。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應當利用我國參加國際文化交流與合作的平臺,促進中華優(yōu)秀文化對外傳播。法律委員會經(jīng)研究,建議增加規(guī)定:國家鼓勵和支持在公共文化服務領域開展國際合作和交流。 草案二次審議稿第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了公共文化設施的范圍。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在公共文化設施中增加“老年人活動中心”。法律委員會經(jīng)研究,建議采納這一建議?! 〔莅付螌徸h稿第十八條第二款對公共文化設施的重建、改建做了規(guī)定。一些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因城鄉(xiāng)建設需要拆除公共文化設施的,應當要求重建、改建公共文化設施的建筑面積、設施配置等標準不得降低。法律委員會經(jīng)研究,建議采納這一意見?! ∪珖舜蠓晌瘑T會表示,本次草案修改回應社會關切,較好地吸收了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已經(jīng)比較成熟,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行性,現(xiàn)在出臺是必要的、適時的,建議盡快審議通過。 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草案關于設施擬增老年人活動中心的規(guī)定,是合乎民意、順應社會實際的表現(xiàn),也為保障日后老年人活動陣地提供了扎實的法律依據(jù)。當今社會老齡化已相當嚴重,高樓大廈林立,某些地方政府部門或開發(fā)商為追求土地利益的最大化,在開發(fā)房地產(chǎn)的同時,肆意破壞公共文化設施,侵占老年人活動廣場,導致跳“廣場舞”的大爺大媽們只能在危險的馬路邊翩翩起舞。該草案若通過,廣大居民能夠依法享受到公共文化設施,若公共文化設施被破壞,居民能通過法律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依法要求“肇事者”恢復公共文化設施,還老人們一片活動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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