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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兒童不屬童工的范疇
2017-02-10 08:00:01
無憂保


除國家規(guī)定的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允許招用的未滿16周歲的少年、兒童外,下列未滿16周歲的少年、兒童也不屬于童工范疇: (1)參加家庭勞動、學校組織的勤工儉學的; (2)利用寒暑假從事無損于身心健康的輔助性勞動的; (3)尚不具備實施初級中等義務教育條件的農(nóng)村未考入初中的滿13周歲的少年,從事日勞動時間不超過6小時、無損于身心健康的輔助性勞動。 第(1)、(3)項中所謂的輔助性勞動,是指體力勞動強度不大,無工級無定額的勞動。其使用的范圍、行業(yè)、工種崗位應當從嚴掌握,具體辦法由當?shù)乜h級以上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以上內(nèi)容轉(zhuǎn)載自網(wǎng)絡,如有侵權(quán),請聯(lián)系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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