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后回家途中遭遇車禍 能否認定為工傷
2017-02-18 08:00:02
無憂保


合肥市民陳師傅晚上下班回家 途中遭遇車禍身亡 其家人提出工傷認定 希望以工傷申請相應賠償 但企業(yè)并不認可。后經兩級法院判決 維持了人社部門作出的工傷認定的決定。記者昨日獲悉 工傷死亡賠償申請已進入仲裁階段。
陳師傅是合肥西城輕型客車廠的職工。 2012年6月21日 他2030左右離開單位回家。 21點左右 他騎電動車在始信路與錦繡大道交口處 與音某駕駛的汽車相撞。事發(fā)后 陳師傅因搶救無效死亡。
陳師傅是在下班途中遭遇車禍的 能否認定為工傷 獲得相應賠償呢 2012年11月21日 其妻向經開區(qū)勞動局申請陳師傅的工傷認定【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工傷保險待遇】。去年1月18日 經開區(qū)勞動局作出認定工傷決定 認定陳師傅受到的事故傷害為工傷。不過 西城客車廠不服 向合肥市人社局申請行政復議。西城客車廠稱單位正常下班時間是18點左右 陳師傅事發(fā)當晚并沒加班 而是去處理其他私人事務 不應認定為下班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不過 陳師傅的兩位同事證明說 事發(fā)當天兩人與陳師傅都在單位加班。去年6月17日 合肥市人社局維持了經開區(qū)勞動局的工傷認定決定。
此后 西城客車廠不服 提起上訴。日前 合肥中院作出終審判決 維持了經開區(qū)勞動局的工傷認定決定。記者昨日獲悉 在認定工傷后 目前 陳師傅的家人已經提出工傷死亡賠償的申請 案件已進入仲裁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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