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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滯納金怎么算
2017-02-25 08:00:01
無憂保


從用人單位未按時繳費日起算的,一直到重新開始繳費的那天,打個比方,如果繳費時間是15日,自從2014年1月15開始起未繳費,然后到2014年10月15日重新繳費,一共也就是10個月,那就是全部需要補繳滯納金的全部時間。
社保滯納金如何計算
欠繳費之日起,按日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這是每天都要計算進去的,如果每月按照勇敢900元來說,按照上面所得到的時間也就是10個月,一共300天是怎么算呢?
第一個月到繳費那天一共是10個月,那么900*0.05%*300(天數(shù))
第二個月到繳費那天一共是9個月,那么900*0.05%*270(天數(shù))
以此類推,最后一個月,也就是30天,然后將所有的月份加起來。
當然我們?yōu)榱朔奖闶菍⒚總€月的天數(shù)都算作30天,實際情況會根據每個月的具體時間時間做計算,當然這個查不了多少天!
在學會如何使用社保滯納金計算器之后,我們還可以多了解一下社保滯納金相關政策,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shù)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有以下幾點需要注意:
(1)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的主體是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給予罰款的主體是有關行政部門。如果是社保經辦機構征收的,由于其是事業(yè)單位,沒有行政處罰權,故應當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處罰決定。
(2)滯納金屬于間接強制執(zhí)行,是一種敦促義務人履行義務的手段,其征收標準應當適度、合理,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關于滯納金的起算時間點,應當是自欠繳之日起即加收滯納金。
(3)經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助,用人單位逾期仍不繳納或者補足的,處以罰款。這里的“欠繳數(shù)額”是用人單位所欠的社會保險費金額,不包括滯納金。
(4)本條的違法主體只有用人單位,不包括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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