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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非因工死亡賠償--案例簡述
2017-02-27 08:00:01
無憂保


一、案情簡述 XXXXX燈泡廠員工XXXXX在家休假時突發(fā)疾病死亡,家屬要求單位按照非因公死亡標準進行賠償。二、律師接受當事人咨詢 接受咨詢時,XXXX的后事已經辦完。XXXXX的家屬是在朋友不經意的一句提醒下,來到律所咨詢的,想問一下像他們這種情況,單位是否應該承擔賠償責任。經過了解得知,XXXXX燈泡廠并沒有為XXXX繳納社會保險。三、律師回復咨詢 XXXX屬于非因工死亡,應按河南省非因工死亡標準對家屬進行補償,因XXXXX燈泡廠并沒有為XXXXX依法繳納社保,故該補償部分由單位承擔。大概補償數(shù)額應為13萬左右。四、律師辦案過程本律師初步和家屬溝通,定的基本的辦案思路,以調解為主,因為家屬失去親人,已經思想上受到了沉重的打擊,不想再去走勞動仲裁,有點耗費精力。經了解家屬已經在事故發(fā)生后找單位接觸過,單位只是口頭上的慰問,并沒有經濟賠償?shù)囊馑?。家屬委托我去XXXX燈泡廠進行調解,單位的態(tài)度非常明顯,就是和一般工傷處理過程中的一樣,就是一個字:“拖”。整個調解過程持續(xù)了半個月之久,把家屬的耐性也耗盡了,最終我們提起了勞動仲裁,要求按照標準對我們進行賠付,同時我們也向社?;榇箨犔崞鹆送对V,要求對XXXX燈泡廠存在的社保違法問題進行徹查,以此給燈泡廠施加壓力,使案件盡快得到解決。最終在仲裁員的調解下,雙方對賠償達成了一致意見10萬元。整個案件從仲裁立案到調解結案也就半個月時間,最后的調解的數(shù)額遠遠超出了家屬的預期。五、律師心得體會在辦理這起案件中,我有兩點體會。1、是當事人對法律的不了解,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權利是什么,自己要爭取什么,覺得XXXX是自己在家里發(fā)生的事故,和廠里沒有任何關系,并且該廠之前也有過類似的事情,員工家屬就來把沒發(fā)的工資領一下,單位也未對家屬做出任何賠償。當事人認為這是正常的。2、是單位的處理態(tài)度,最開始的時候,XXXXXX家屬的心理期望值只有兩萬,雙方如果調解的話,應該差距不會太大,單位的一直采用拖延政策,導致最終以10萬結案,不得不說對單位是個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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