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員工恢復好,單位認為傷殘等級發(fā)生變化怎么辦
2017-02-27 08:00:01
無憂保


員工恢復好,單位認為傷殘等級發(fā)生變化怎么辦 王某系某公司職工,2010年初在工作中受傷,治療終結后,被當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五級傷殘。由于該公司未為王某參加工傷保險,勞動仲裁按五級傷殘標準裁決該公司支付王某工傷待遇。該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訴。 一審過程中,單位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復查鑒定。由于恢復較好,王某的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結論為六級。由于王某和該公司都認可該復查鑒定結果,法院遂裁決公司按傷殘六級標準支付王某工傷待遇。王某不服,認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等應按原來認定的五級支付,并上訴至二審法院。二審法院審理后維持原判。 【鄒超律師解析】《工傷保險條例》第28條規(guī)定:“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fā)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笨梢姡瑥筒殍b定結論將直接影響到最終等級的確定。由此,本案法院判決將王某的工傷待遇調整至六級,是有依據的。 【鄒超律師提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等都是職工受工傷和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后即應享受的工傷待遇。那么在復查鑒定生效前這一段時間內,標準如何確定呢 應當適用復查鑒定前的標準。

聲明:本站原創(chuàng)文章所有權歸無憂保所有,轉載務必注明來源;
轉載文章僅代表原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如有侵權、違規(guī),請聯(lián)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