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組織的旅游中發(fā)生意外能否算工傷
2017-02-27 08:00:01
無憂保


某單位于2004年1月群組織了年度工作總結會議﹐連著開了五天會??紤]到大家辛苦了﹐領導決定安排最后一天為旅游活動﹐群組織大家爬山﹐讓大家在緊張的工作之中放松放松。小建是單位的活躍分子﹐喜歡在大家面前表現(xiàn)表現(xiàn)﹐在爬山途中又是唱歌﹑又是蹦跳﹐一不留神從山上滾了下來﹐導致腰部嚴重受傷。問﹕在旅游活動中發(fā)生意外能否算工傷 【鄒超律師解答】一般來講認定為工傷需要具備三個條件:必須是在工作時間發(fā)生的傷害;必須是在工作場所發(fā)生的傷害;必須是因為工作原因受到的傷害。旅游活動不涉及工作原因,而主要是企業(yè)給予職工的一種福利,因此旅游活動中發(fā)生的意外傷害不屬于工傷范圍。當然,如果是從事導游工傷的除外。 【鄒超律師】河南省知名勞動工傷律師,聯(lián)系電話:15225062852。自工作以來專注于勞動工傷領域的研究和實踐,代理了大量勞動工傷糾紛的訴訟案件。

聲明:本站原創(chuàng)文章所有權歸無憂保所有,轉載務必注明來源;
轉載文章僅代表原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如有侵權、違規(guī),請聯(lián)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