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工傷賠償項目清單- 李俊杰律師
2017-02-28 08:00:02
無憂保


李XX九級工傷賠償清單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838元 /月*9個月=25542元
2、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3304.25元 /月*7個月=23129.75元
3、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償金:3304.25元 /月*17個月=56172.25元
4、停工留薪:2838元 /月*10個月=28380元(2013年6月29日至2014年4月23日定殘日)
5、護理費:110元/天*14天=1540元(2013年6月29日至2013年7月13日)
6、營養(yǎng)費:2000元
7、伙食補助費:10元/天*14天=140元(2013年6月29日至2013年7月13日)
8、雙倍工資:3304.25元 /月*22個月=72693.5元
9、經(jīng)濟補償金:3304.25元/月/2=1652元(工作時間為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6月29日)
以上1至7項合計:136904元
以上8至9項合計:743455元
以上1至9項共計:211249.5元
各項賠償法律依據(jù):
第1項法律依據(jù):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
第2和3項法律依據(jù):
江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二十二條
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guān)系時本人工資為基數(shù),其中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標準為:九級7個月的本人工資。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標準為:九級17個月的本人工資。
第4項法律依據(jù):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nèi),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jīng)設(shè)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fā)原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8項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yīng)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yīng)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yīng)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9項法律依據(jù):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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