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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樓致重傷,律師幫助獲賠六十余萬元
2017-03-02 08:00:02
無憂保


2011年底張雨(化名)的老公得到勞務公司的授權,以某勞務公司名義與某建筑公司簽訂了西安市北郊某住宅樓油漆工程勞務承包合同,張雨作為一名油漆工也來到工地干活,但張雨并沒有上崗證,也沒有工傷保險。 2012年初某日,下午一點半左右,張雨施工期間不慎從三樓護欄邊直接摔至地面,經醫(yī)院診斷,張雨身體多處受傷,包括急性重型內開放性顱腦損傷,閉合性胸部損傷,全身多處骨折等,其中最為嚴重的是雙眼挫傷,左眼失明,雙眼視神經萎縮。后經依法司法鑒定,張雨構成二級傷殘;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屬大部分護理依賴(二級護理);尚未完全康復,仍需后續(xù)治療。事故發(fā)生以后,雖然某建筑公司支付了部分醫(yī)療費用,但后續(xù)醫(yī)療費及相關賠償問題卻遲遲未得到妥善處理。張雨老公找某建筑公司索要賠償,某建筑公司聲稱其與具備用工資質的某勞務公司之間有承包合同,張雨屬于某勞務公司員工,其受傷屬于工傷,應該找某勞務公司解決,與某建筑公司無關,拒不賠償后續(xù)費用。無奈之下,張雨老公找到陜西仁和萬國律師事務所余偉安律師請求法律幫助。余偉安律師了解案情后認為,張雨的案情比較特殊,其特殊性在于,老公掛靠在某勞務公司承包的勞務工程,張雨沒有辦理工傷保險,其受傷如果按工傷處理只能向某勞務公司要賠償,實際上等于向其老公要賠償,顯然按正規(guī)工傷處理程序無法解決張雨的實際賠償問題。那么只能另覓他路。了解到由于當日某建筑公司組織施工人員拆除舊防護欄改裝玻璃裝飾護欄未通知其他項目施工人員停工,且在拆除舊防護欄的同時未及時換新的護欄邊,也未設置安全標志警告牌及其他防護措施,余律師認為從安全生產角度講某建筑公司存在安全生產責任問題,從侵權責任法角度講,某建筑公司存在明顯的過錯,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所以,選擇走安全事故民事賠償途徑。之后,余偉安律師向某建筑公司該工地項目部發(fā)了律師函,后又代理張麗申請了安全事故責任調查,最終某建筑公司意識到責任無法推脫,同意平等協(xié)商解決,并聘請律師參與。經過雙方代表及律師的多輪協(xié)商,充分考慮雙方的責任大小,最終達成一致意見,按照人身損害賠償法律關系解決,由某建筑公司承擔張麗所有的醫(yī)療費之外,一次性賠償張麗后續(xù)治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一切損失共計六十余萬元,并于協(xié)議簽訂當日兌現(xiàn)?!居鄠グ猜蓭煼治觥抗と艘蚬な軅?,實踐中有一般有兩種處理程序,一是按照正規(guī)工傷處理,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地方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標準計算待遇數(shù)額,如不能私了,一般需要經過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勞動仲裁及訴訟等法律程序;二是按照人身損害賠償法律關系處理,按照侵權責任法及有關司法解釋規(guī)定的標準計算,如不能私了,權利人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起訴,起訴前可以通過申請安全事故調查取得安全事故報告(有責任劃分)作為訴訟的證據使用,也可以通過申請安全事故調查來促成和解。對于農民工受傷而言,農民工一方更多地會選擇按工傷處理,因為這樣的定性更準確,更有保障,賠償標準一般會高于人身損害賠償。而本案在處理過程中,因為張雨所在勞務公司是其老公掛靠的勞務公司,所以面臨如此尷尬境遇,只能另覓他路。但從最終解決的效果來看,受害人還是滿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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