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工傷
2012年合肥工傷五級賠償多少錢
2017-03-03 08:00:01
無憂保


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合肥五級工傷能賠償多少錢 合肥專業(yè)工傷律師高飛提示,除去醫(yī)療費用,按月工資4000元計算,工傷部分可一次性獲得32-34萬元左右賠償金; 五級工傷有可能被評定為小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以鑒定時30歲男性為計算標準,生活護理費為40萬元左右; 輔助器具費以每年6000元為標準,可一次性支付20年,為12萬元。以上合計84-86萬元。
一、醫(yī)療費用 根據(jù)醫(yī)院發(fā)票計算
二、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六級傷殘為18個月的本人工資
三、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按月支付,支付到男60歲、女50歲退休止,與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不能同時享受)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六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二)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fā)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四、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3787元×20個月=7574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與傷殘津貼不能同時享受) ①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二十四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五級傷殘為20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合肥市2010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為3274元,2011年月平均工資尚未統(tǒng)計出,故2012年的工傷傷殘費用計算同2011年)
五、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3787元×35個月=132545元(解除勞動合同時一次性支付,與傷殘津貼不能同時享受) ①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二十四條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五級傷殘為35個月
六、生活護理費:3787元×相應百分比
①《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jīng)評定傷殘等級并經(jīng)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七、停工留薪期工資:本人原工資待遇×停工留薪期具體時間 《安徽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管理辦法(試行)》第四條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職工停工留薪期的具體時間,按《安徽省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分類目錄》執(zhí)行。
八、住院護理費:3787×80%×住院月數(shù) ①安徽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 第三十八條職工住院治療工傷期間需要護理的,憑醫(yī)療機構證明,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護理費。護理費標準為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80%。在醫(yī)療機構出具證明前,已領取的生活護理費不足規(guī)定標準的,由單位補足差額部分。
九、住院伙食補助:20元×住院天數(shù) ①合肥市人社局《關于實施新〈工傷保險條例〉有關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一、職工工傷住院伙食標準按照每人每天20元執(zhí)行。
十、輔助器具費:
①《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yè)需要,經(jīng)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②《安徽省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工傷職工配置的輔助器具費用和延長使用年限給予的費用,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第十三條 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工傷職工提出并經(jīng)用人單位同意,可以一次性支付輔助器具費用,但計算年限最長不超過20年。對距統(tǒng)籌地區(qū)平均余命不超過20年的,按實際年限計算。 ③第九條 工傷職工在配置或者更換輔助器具時,配置超出費用支付額度的輔助器具,超出的費用由工傷職工自理;配置低于費用支付額度的輔助器具,按實際費用結算。
十一、輔助器具維修費 ①《安徽省工傷職工輔助器具配置管理辦法》第七條 輔助器具配置機構應當根據(jù)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項目,為工傷職工配置符合國家標準、質量合格的輔助器具,并與工傷職工簽訂培訓、保養(yǎng)、維修服務協(xié)議。 十二、因裝輔助器具而產(chǎn)生的護理費
十三、因裝輔助器具而產(chǎn)生的住宿、餐飲費
十四、勞動能力傷殘鑒定費
十五、交通費. 合理的交通費用,憑發(fā)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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