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因無證駕駛受到機動車傷害能否享受工傷待遇
2017-03-10 08:00:01
無憂保


案情介紹
謝某是重慶萬州某建筑工程公司工人,2007年8月5日,謝某騎著一輛摩托車下班回家,途中被陳某駕駛的貨車掛倒在地受傷,后被送到萬州區(qū)第三人民醫(yī)院住院治療。事故發(fā)生后,公安交警部門認定陳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同時謝某也因無證駕駛被處以罰款,由于陳某家庭經濟困難,沒有賠償謝某各種損失的能力,謝某的索賠面臨障礙,謝某委托了泰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依法向某勞動機關申請工傷認定??蓜趧有姓C關認為謝某系無證駕駛,屬于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不能認定為工傷。謝某不服,仍然委托重慶泰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依法認定謝某受到的傷害為工傷,依法應該享受工傷待遇。
律師點評:
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的規(guī)定,勞動者只有發(fā)生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的工傷范圍內的傷亡,才能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我國《工傷保險條例》16條規(guī)定了3種情況不屬于工傷:①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傷亡的;②醉酒導致傷亡的;③自殘或者自殺的。本案從表面上看,謝某確實有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但謝某無證駕駛是否是造成他受傷的直接原因,是本案的關鍵所在。
首先,謝某受到的傷害不是謝某無證駕駛行為造成。本案中謝某與陳某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已經認定謝某不負責任,而是由陳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充分說明謝某的無證駕駛行為與此次損害后果沒有因果關系。因此,本案不能適用〈〈工傷保險條例〉〉16條的規(guī)定。
其次,謝某的事故傷害依法屬于工傷。我國〈〈工傷保險條例〉〉14條第6款規(guī)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屬于工傷。本案中謝某是在下班駕駛摩托車回家途中遭受到陳某駕駛的車掛倒發(fā)生交通事故,交通管理部門已認定了陳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說明了謝某是無辜的。因此,勞動行政管理部門沒有認定謝某的傷害為工傷是錯誤的,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謝某受到的傷害系工傷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楊義祿 聯(lián)系電話:1319322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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