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駕老板車外出釀車禍 保險公司稱駕照過期拒賠 - 社保案例
2017-03-19 08:00:01
無憂保


【導讀】:持過期駕照駕車出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否可以拒絕賠償呢?市民韋某就遭遇了這樣的事故,因為保險公司拒絕賠償,韋某一氣之下將為其轎車承保的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
持過期駕照駕車出了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否可以拒絕賠償呢?市民韋某就遭遇了這樣的事故,因為保險公司拒絕賠償,韋某一氣之下將為其轎車承保的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一審判決保險公司要承擔全部的賠償,但保險公司不服,提起了上訴。近日市中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原判,判決保險公司向韋某支付保險金107455元。
事件:司機駕老板車外出釀車禍
韋某為愛車在平安財險中山支公司處投保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并投保了車輛損失險及不計免賠,該險種賠償限額為173000元,保險期間為2013年1月15日0時起至2014年1月14日24時止。
2013年2月18日,韋某司機馮某駕駛該投保車輛途經(jīng)廣西藤縣藤州鎮(zhèn)六車道古立口路段時,因操作不當,碰撞路邊花基,導致車輛和花基等道路交通設施受損。事故發(fā)生后,韋某及時向交警報案。交警部門勘查現(xiàn)場后認定馮某負事故全部責任。車輛損失、施救費及道路交通設施等費用均由開車方負責。平安財險中山支公司亦對韋某車輛進行了查勘。
之后,韋某委托中山市某價格事務有限公司對事故車輛損失進行了鑒定,于2013年4月23日作出《中山市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評估結(jié)論書》及明細表。
保險公司:司機駕照過期拒絕賠償損失
韋某就各項損失向平安財險公司索賠遭拒,遂于2013年5月13日訴至一審法院,請求判令平安財險中山支公司在交強險限額范圍內(nèi)賠償2000元,在商業(yè)險保險限額范圍內(nèi)賠償108823元,合計110823元。
法院另外查明,韋某司機馮某初次領取駕駛證日期為2007年1月22日,駕駛證載明應于2013年1月22日前九十日內(nèi)申請換領新駕駛證。馮某在事故發(fā)生時未領取新證,之后,其換領了新證,證件有效期從2013年1月22日起至2023年1月22日止。
法院:駕照過期與事故無因果關系
本案爭議焦點為:一、對于韋某司機持超過有效期的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導致的損失,平安財險公司能否免除賠償責任;二、韋某車輛損失金額。關于焦點一。法院認為,駕駛證的有效期也并非指機動車駕駛?cè)笋{駛資格的有效期,駕駛證超過有效期,并不必然導致駕駛證持證人喪失駕駛資格的法律后果。事實上,在本案中,駕駛證過期與事實發(fā)生并無因果關系,也沒有增加承保車輛的危險性。其次,韋某司機換領的新駕駛證與其原有的駕駛證在有效期上前后連貫,未有中斷。
關于焦點二。對于韋某的車輛損失,平安財險中山支公司雖對韋某作出的鑒定結(jié)論有異議,但未提供相應的證據(jù)予以反駁。
法官釋疑:駕照過期和無證駕駛性質(zhì)不同
最后,法院判決平安財險中山支公司須于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韋某支付保險金107455元。被告不服判決,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市中級人民法院經(jīng)過調(diào)查后認為上訴人的上訴理由不成立。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遂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保險公司能否拒賠呢?經(jīng)辦此案的法官認為,在本案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不能拒絕賠償。雖然機動車駕駛證超過有效期駕駛機動車與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均屬違法行為,但兩者的性質(zhì)不同。此案中駕駛機動車上路屬于機動車駕駛證超過有效期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對于該種行為的駕駛員,交警將處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罰款,并禁止駕駛員繼續(xù)行駛。如果是無證駕駛,處罰則要嚴重得多。
本案中,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未超過一年,事后補領了駕駛證,可見公安機關已經(jīng)追認其在事故發(fā)生時駕駛證處在有效期內(nèi)。故駕駛證超過有效期,并不必然導致駕駛證持證人駕駛資格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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