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爆胎被甩出車外致傷殘 保險公司不賠償 - 社保案例
2017-03-19 08:00:01
無憂保


【導(dǎo)讀】:經(jīng)公安交巡警部門認定,方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肇事車輛投保了交強險。多次索賠無果后,李女士將方某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院。
高速公路上,一乘客因汽車爆胎被甩出車外,構(gòu)成八級傷殘。事后,乘客將駕駛?cè)伺c保險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2月19日,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作出維持一審的終審判決,駕駛?cè)朔侥迟r償原告李女士各項經(jīng)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100664元,駁回原告對保險公司的訴訟請求。
2012年8月28日12時許,方某駕車沿合肥繞城高速公路行駛時,汽車突然爆胎,撞向高速公路護欄,乘坐人李女士被甩出受傷,送至醫(yī)院救治。出院后,李女士被評定為交通事故八級傷殘。
經(jīng)公安交巡警部門認定,方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肇事車輛投保了交強險。多次索賠無果后,李女士將方某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院。
法庭上,保險公司辯稱,事故發(fā)生時,李女士實際為車上乘客,而非第三者,所以自己不應(yīng)承擔責任。李女士則認為,她系爆胎被甩出車外,所以已由車上乘客轉(zhuǎn)化為第三人,保險公司應(yīng)當承擔賠償責任。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本車上人員和本車外人員的區(qū)別比較固定,交通事故撞擊或爆胎等導(dǎo)致車上人員脫離本車的,不存在轉(zhuǎn)化為第三人的問題,仍屬于本車上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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