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撞死親孫子 兒子兒媳起訴索賠29萬 - 社保案例
2017-03-21 08:00:01
無憂保


【導讀】:法院認定包括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在內共計405224元。因肇事車購買了交強險及限額為20萬元的商業(yè)險,法院判決保險公司直接賠付保險金11萬。
老爺子開車起步,卻意外撞死年僅4歲的孫子。協(xié)商無果,他不但被兒子兒媳告上法院,最終還賠付了29萬余元。
因為這起意外,日前,這一家三口上了法庭。去年9月,李先生駕駛妻子所有的小客車,在自家門店前停車下貨,年僅4歲的孫兒在一旁玩耍。卸貨后,正當他駕車起步時,卻意外將孫子撞亡。交警部門認定,李先生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事發(fā)后,李先生向兒子支付了5萬元,但兒子并不認可,遂將父親告上法院,要求判令其賠償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各項費用合計35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事故是李先生引發(fā),應由李先生承擔賠償責任。法院認定包括死亡賠償金、精神撫慰金在內共計405224元。因肇事車購買了交強險及限額為20萬元的商業(yè)險,法院判決保險公司直接賠付保險金11萬,余額295224.5元由李先生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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