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投保交強險 車主與司機連帶賠償-案例
2017-03-23 08:00:02
無憂保


沒有投保交強險的貨車與摩托車相撞,造成騎車人受傷,構成十級傷殘。因未能達成賠償協(xié)議,受害人將車主和駕駛人告上法庭。近日,陽曲法院審結這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因車輛沒有投保交強險,法院判令車主、肇事司機連帶賠償受害人4萬余元。
今年2月26日上午11時許,柯某駕駛與駕照準駕車型不符的貨車由西向東行駛至陽曲縣314線129公里處時,與相向而行的一輛摩托車相撞,造成騎車人楊某受傷。事發(fā)后,楊某被送至醫(yī)院治療,傷情經(jīng)鑒定構成十級傷殘。交警部門認定,柯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楊某無責任。同時,交警部門查明貨車車主是靳某,車輛未購買交強險。由于沒能達成賠償協(xié)議,受害人楊某將柯某及車主靳某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二人賠償各項經(jīng)濟損失46963.22萬元。
陽曲法院審理認為,根據(jù)《交法》的相關規(guī)定,機動車車主應當為車輛購買交強險;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這起交通事故中,因投保義務人即車主靳某未投保交強險,沒有履行法定義務,導致原告不能得到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nèi)的賠償,故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柯某作為肇事司機,是直接侵權人,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據(jù)此,法院判決柯某、靳某連帶賠償受害人40301元。
說法:中國保監(jiān)會《關于調(diào)整交強險責任限額的公告》規(guī)定,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萬元;醫(yī)療費用賠償限額1萬元;財產(chǎn)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shù)?,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不是同一人,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同時,《民法通則》規(guī)定,公民、法人違反合同或不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承擔民事責任。
法官介紹,本案中,原告構成傷殘,且損失在交強險賠償?shù)?1萬元限額之內(nèi),如果車主靳某投保了交強險,損失就可由保險公司賠償。靳某因為未履行投保義務,必須就其未履行投保交強險部分承擔民事責任,即賠償本案原告的全部損失,肇事司機柯某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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