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出租車肇事 保險公司將拒賠-案例
2017-03-27 08:00:02
無憂保


8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了解到,肇事出租車駕駛員李某在肇事時其體內(nèi)酒精含量達到185.58毫克/100毫升。其醉酒駕駛營運車輛肇事的行為已經(jīng)構成危險駕駛罪。他將面臨吊銷駕照10年不得重考且終身不得駕駛營運車輛的處罰。
據(jù)朝陽交警大隊事故科齊立權科長介紹,在事故現(xiàn)場對肇事駕駛員李某進行的呼吸式酒精檢測顯示,他已經(jīng)符合醉酒駕車的標準,經(jīng)過更為精確的抽血檢測結果,體內(nèi)酒精含量185.58毫克/100毫升,已經(jīng)是國家對醉酒判定標準的兩倍以上。
據(jù)了解,在這起交通事故中,三輛車的車損總價超過24萬元。其中受損最嚴重的寶馬轎車車損初步估計達到22萬元,另一輛被撞出租車車損1.3萬元,嫌疑人駕駛的出租車車損也有1萬多元。
“正常來說,出租車是有保險的,但因為李某事發(fā)時為醉酒駕車,保險公司是不會對事故進行任何賠償?shù)模匈r償金都將由其本人承擔賠償。”齊立權說,但李某曾表示他沒有能力賠償。
據(jù)了解,被撞的寶馬車主和出租車車主將會通過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訴肇事司機、肇事出租車車主以及其所屬出租車公司。希望承擔連帶責任的人進行賠償。
目前,此案已經(jīng)被移送到長春市公安局預審處。肇事司機將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將被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追究刑事責任,10年內(nèi)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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