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不到一星期受了傷 能否申請工傷賠償?-案例
2017-03-27 08:00:02
無憂保


在江蘇省昆山市打工的王飛(化名),剛剛上班不到一個星期,卻不幸在工作時受傷,造成九級傷殘。那么小王的受傷算不算工傷呢?用人單位到底應(yīng)不應(yīng)該賠償呢?近日,江蘇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審理了該起工傷糾紛案。
2012年10月底,王飛從江蘇淮安老家來到昆山打工,受雇到昆山某五金公司(化名)作操作工。剛剛上班才第5天,王飛不幸被機器弄傷,經(jīng)鑒定為傷殘九級。面對高額的工傷賠償金,單位因王飛入職時間短,尚未為其繳納社保為由拒絕賠償。王飛無奈,向當(dāng)?shù)貏趧又俨梦瘑T會申請仲裁,經(jīng)鑒定認定為工傷。
公司對仲裁裁決不服起訴至法院,要求判決不支付王飛工傷賠償。法院受理后認為,入職時間短并不能成為公司不進行工傷賠償?shù)睦碛?,?a href="http://www.kcuv.cn/shebaoanli/1453203/">未繳納社保的情況下,員工因工致殘,賠償應(yīng)由單位承擔(dān)。最終,法院依法判決昆山某五金公司賠償王飛近15萬元。
法官提醒: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y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通過此案,我們可以看到用人單位應(yīng)當(dāng)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guī)定及時給本單位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并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雇工繳納工傷保險費,才能在糾紛出現(xiàn)時最大程度保護單位和原告的合法權(quán)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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