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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辭職”員工拿到經濟補償金
2017-05-24 08:00:01
無憂保


8月14日本報以《換崗降薪 員工被辭職》為題報道了成都某門業(yè)有限公司職工王鶴翔被公司調換了工作崗位,工資也降了不少,對此他提出辭職,但公司則不給付經濟補償金。此事有了最終結果,8月31日王鶴翔給小編打來電話稱,在本報的及時關注下,公司與他進行協(xié)商解決,最終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他的經濟補償金、一個半月工資共計21000多元。 據(jù)王鶴翔稱,9年前,他從瀘州市龍馬潭區(qū)來到成都某門業(yè)有限公司打工,先后從事,打雜、裝鎖、焊小件等工作,公司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也沒有為其購買養(yǎng)老保險,無奈之下,他只好自己購買了養(yǎng)老保險。幾年來,公司開始實施計件工資,他每月工資在2000至3000元之間。就這樣,我一直兢兢業(yè)業(yè)工作,一干就是9年。然而,今年7月20日,公司在未與其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將他從焊小件崗位調換到了主料庫裝配鉸鏈,整個廠里的門鉸鏈由我和鄧某某負責,裝配一個鉸鏈0.15元,每月共有1萬多個鉸鏈需要裝配,如此算來,我每月的工資不足千元!王鶴翔說。 于是,王鶴翔找到公司有關負責人說,現(xiàn)在你們換了我的崗位,還降低了我的工資,那我不想干了。不想干可以呀,你自已走人!公司有關負責人對他說。當即,王鶴翔向公司提出了賠償他自己繳納養(yǎng)老保險的費用、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等要求。 然而,王鶴翔提出的要求,遭到公司有關負責人拒絕,你已買了社保,公司不會再給你購買,是你自已提出辭職,公司不會給付經濟補償金。 帶著疑問,王鶴翔來到本報反映此事,同時他也向省農民工法律援助工站的維權律師作了認真了解咨詢,更堅定了他拿起法律武器,向公司討個說法。本報小編專程到成都某門業(yè)有限責任公司調查了解相關情況,公司人力資源部有關負責人當即表示,他們一定依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盡快妥善處理好此事。 在本報及時關注下,成都某門業(yè)有限責任公司高度重視,很快公司主動找到王鶴翔溝通協(xié)調,經過多次協(xié)商后,最終公司與王鶴翔達成調解協(xié)議: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金以及一個半月的工資共計21000多元。 談起此次維權,王鶴翔感激地說,如果沒有你們的幫助,我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到,真是感謝四川工人日報。你們是為我們農民工說話的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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