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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假回家探親 回來崗位換人
2017-05-25 08:00:01
無憂保


日前,國企員工小楊請假回家探望生病的母親,但等她回到公司的時候,卻遭遇崗位換人,不僅如此,按照公司的扣罰標準,她兩個月的工資以及保險被扣后,自己還要倒貼給公司3000元。被公司勸辭職并罰款的鬧心事兒。 回家探親21天 工作沒了 85后女孩小楊是個舊市人,去年畢業(yè)后到云南建工集團第十建筑有限公司(下簡稱十建)實習,同年12月10日,雙方簽訂勞動合同,她被分到十建第九直管部一項目部擔任工程預算員。 小楊介紹,自己是獨生女,母親離異在家、身體多病,工作后每周七天都要上班,法定節(jié)日也不放假,今年3月到6月,她每月請一次假回家看望母親,每次3天。6月17日,她母親摔傷腳,當晚她向項目部吳經理提出請假,因不知母親傷情,她在假條上沒有寫請假天數(shù)。 7月9日,我回到項目部,但崗位已有人頂替。小楊說,直管部負責人李主任和勞資員龔女士表示,她請假過多,已不適合擔任當前工作,希望她主動辭職,對方稱,請假沒有工資,小楊3-6月共請15天假,辭職時要扣減工資;6月19日至7月9日共21天沒上班屬曠工,要按日工資三倍進行扣罰;公司為小楊代繳的七、八月份保險費(每個月834.67元),小楊要補給公司。 小楊介紹,她月工資2500元左右,5月和6月沒有領。按照公司扣罰標準,總共要扣除8169.34元,自己得倒貼近3000元。 公司:建議主動寫辭職申請 昨日中午,小編陪同小楊來到公司,十建人力資源部翟女士表示,建筑行業(yè)很特殊,工地上的人都沒有休息日。曠工期間按日工資的三倍進行扣罰不是公司制度,但直管部有權規(guī)定。翟女士說,你自己寫申請,直管部蓋章后我們會按程序辦結你的保險關系。 對于公司扣罰三倍工資,昆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電話咨詢中心的工作人員稱當事人可以要求公司出示相關管理規(guī)定制度,也不要主動申請辭職,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勞動者要有理有據,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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