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苦嵵?475家單位社保欠費 逾期未補繳單位人員將從7月起停保
2017-06-10 08:00:01
無憂保


本報訊 (小編 胡 藝)鄭州市社會保險局昨日發(fā)出《致欠費用人單位的一封信》,并公布了養(yǎng)老、失業(yè)、工傷保險連續(xù)欠費12個月以上單位的名單,提醒欠繳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及時辦理社會保險費補繳手續(xù),避免因計劃暫停、人員停保出現(xiàn)影響參保職工個人待遇等問題?! 〗陙恚嵵菔猩绫8采w范圍越來越廣,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醫(yī)療、養(yǎng)老、失業(yè)等五項社會保險參??側舜纬^1192.14萬人次,社?;鹗杖胪黄?30億元。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每個用人單位依法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更是職工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重要保證。此次經(jīng)數(shù)據(jù)庫查詢,共有6475家單位養(yǎng)老、失業(yè)、工傷保險連續(xù)欠費一年以上,累計欠繳社會保險費13.4億元?! ∫罁?jù)《社會保險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shù)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用人單位未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且未提供擔保的,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賣其價值相當于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財產(chǎn),以拍賣所得抵繳社會保險費。 鄭州市社保局表示,參保單位應在2015年6月15日前及時補繳欠繳的社會保險費,參保單位存在欠費且無力補繳的,應按照《社會保險法》的規(guī)定,辦理延期繳費、抵押擔保等手續(xù)。為保護參保職工利益,參保單位應繳社會保險費連續(xù)欠費在1年(含1年)以上且未辦理延期繳費、抵押擔保手續(xù),將從2015年7月1日起暫停該單位征繳計劃、單位人員暫做停保處理。欠費單位名單詳見鄭州社保局網(wǎng)站公告(網(wǎng)址:http://www.zzsi.com)。來源: 《河南工人日報》更多精彩請看翩翩君子個人主頁:http://www.hrloo.com/home/1093166-1 (本文版權歸作者及三茅人力資源網(wǎng)所有,如需轉載或摘錄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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