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父母愛的結晶,承載著家人的希望。在孩子(寶寶)的成長道路上難免會有磕磕絆絆,另外,隨著通貨膨脹的愈演愈烈,教育經(jīng)費也成為一筆大支出。本文將著重分析孩子(寶寶)的特點,提供關于泰康人壽孩子(寶寶)意外險產(chǎn)品介紹、泰康人壽孩子(寶寶)投資理財險產(chǎn)品介紹。為廣大家長提供參考。
泰康人壽孩子(寶寶)意外險產(chǎn)品介紹
泰康如意寶(2014)意外傷害保險條款 主險
適用年齡:30天至60周歲 | 產(chǎn)品險種:意外保險
保障范圍:身故 少兒意外 意外傷殘 意外身故
保險責任:
(1) 意外身故保險金
(2) 意外傷殘保險金
我們按本合同約定累計給付的以上各項保險金數(shù)額之和以本合同的保險金額為限。如果累計給付的以上各項保險金數(shù)額之和達到本合同的保險金額,本合同終止。
可選部分
(1)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傷殘保險金
被保險人以乘客身份乘坐除民航班機以外的其它公共交通工具遭受意外傷害事故且按基本部分約定我們應承擔相應保險責任,我們除按基本部分的有關約定給付相應保險金外,再按基本部分有關約定給付的相應保險金×100%的數(shù)額向前述保險金受益人給付相應保險金。
泰康人壽孩子(寶寶)投資理財險產(chǎn)品介紹
泰康財富人生E款年金保險(分紅型)主險
適用年齡:30天至55周歲 | 產(chǎn)品險種:養(yǎng)老保險
保障范圍:意外保障 生存金 身故 保費豁免
保險責任:
?持續(xù)保險金
如您選擇一次**納保險費,我們將不向生存類保險金受益人給付持續(xù)保險金。
特別保險金
如您選擇的交費期間小于5 年,我們將不向生存類保險金受益人給付特別保險金。
生存保險金
(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60 周歲后的首個本合同的年生效對應日(不含該日)前,被保險人在每一個本合同的年生效對應日生存,我
們按保險金額的10% 向生存類保險金受益人給付生存保險金;
(2) 自被保險人年滿60 周歲后的首個本合同的年生效對應日(含該日)起, 至被保險人年滿105 周歲后的首個本合同的年生效對應日(含該日)止, 被保險人在每一個本合同的年生效對應日生存,我們按保險金額的20% 向生存類保險金受益人給付生存保險金。
身故保險金
被保險人身故,我們向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身故保險金的數(shù)額為:
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險費
案例分析:
父母為0歲的**寶投保,年交保費12000元,平均每個月存1000元。
保障期間內(nèi)每年返保額18760的10%為1876元,61歲起返保額20%為3751元
存款期每二年起每年返保費的2%為240元
存款期每五年滿返保費的50%為6000元,共獎勵兩次合計12000元,相當于免交一年保費
年年分紅,抵御通貨膨脹
以上生存金及分紅不領取直接進入萬能帳戶,日計息,月結算,月復利,年保底的復利計息
10后年帳戶利息63140元
20年后帳戶利息161578元
30年后帳戶利息352258元
40年后帳戶利息693564元
50年后帳戶利息1304464元 帳戶利息可隨意支取,也可轉成養(yǎng)老金,按年領取或按月領取
例如:18——21歲,大學教育金,每年領10000元,共4萬元
30歲創(chuàng)業(yè)(婚嫁金)8萬
60歲時每年可領取10萬元,活到老領到老,帳戶還有152萬留給下一代!
投保人因為意外身故或高殘豁免保費
如被保險人60歲前發(fā)生不測,退還所有保費,合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