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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購買商業(yè)保險時,專家一直提醒大家不要帶病投保,一定要如實告知,避免為將來理賠帶來不必要的麻煩。但在實際情況中,還是會有不少人出現(xiàn)帶病投保的情形的,那么,帶病投保,保險公司在什么情況下都不給理賠嗎?其實,并非如此。有幾種情況,即便是帶病投保,保險公司也要賠付。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
1、屬于“不可抗辯條款”規(guī)定的
“不可抗辯條款”,我們需要了解一下,《保險法》中規(guī)定: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guī)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簡單來說,就是沒有如實告知而帶病投保的,一旦合同成立超過2年,保險公司就不得解除合同了,并且出現(xiàn)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也得賠。
2、自己如實告知了,代理人刻意隱瞞的
這種情況是有可能碰到的,有些保險代理人為了促成保險簽單,在投保人如實告知的情況下,刻意對保險公司進行隱瞞,這種情況下出險了保險公司也要賠。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保險公司明知道投保人未如實告知,還批準投保人投保的,即便帶病投保保險公司也要賠。
3、保險公司體檢正常的情況
也就是在投保前,在保險公司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結果正常的情況下,在投保后出現(xiàn)帶病投保的事情,這純粹屬于保險公司自身的責任,保險公司也要按照合同的約定進行賠付。
4、如實告知中未曾列出的疾病
投保人投保前已患病,但該病不屬于投保單上健康告知事項列明的病因,保險公司應負賠償責任。
總之,帶病投保并非不可賠,但是能賠的情況很少,專家建議大家最好還是不要抱有僥幸心理,在投保時盡量如實告知,這樣才能擁有踏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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