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保早報:杭州今元嘉和人力資源有限公司,是經過杭州工商局注冊,注冊資本500萬元,為正規(guī)的法人企業(yè)。專注為全國個人提供社保代繳、公積金代繳等服務。
在我們現(xiàn)實生活中,意外時有發(fā)生。我們在購買保險后,一旦發(fā)生意外,就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要賠償了。然而保險糾紛事件卻廣泛存在于我們日常生活中,下面小編做個人壽保險案例分析,希望對廣大保險消費者有一定的幫助。
人壽保險案例分析 2005年秋季一天,小學生李某和張某在校玩耍打鬧時,李某被張某絆倒,導致李某小腿骨折,送醫(yī)院治療花去醫(yī)療費3000元。李某傷愈出院時張某的父母全部承擔了這筆醫(yī)療費。這一年該校為學生投保了學生平安險(附加醫(yī)療保險,醫(yī)療責任1萬元)。出院后李某的父母向保險公司要求賠償。保險公司某理賠人員認為,李某投保學生平安保險和遭受意外傷害,屬于保險事故,理應賠償,但被保險人的醫(yī)療費用已由第三者賠償,公司無需重復賠償。在該人壽保險案例分析中,理賠人員的說法是否正確,為什么?
人壽保險案例分析回答 人壽保險案例分析中理賠人員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本案例涉及代位求償權,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故意混淆了財產險與人壽保險的區(qū)別。財產險當中,《保險法》第六十條 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shù)臋嗬?。前款?guī)定的保險事故發(fā)生后,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shù)?,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賠償金額。保險人依照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行使代位請求賠償?shù)臋嗬?,不影響被保險人就未取得賠償?shù)牟糠窒虻谌哒埱筚r償?shù)臋嗬! 《藟郾kU案例分析中人壽保險中的規(guī)定:《保險法》第四十六條 被保險人因第三者的行為而發(fā)生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等保險事故的,保險人向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給付保險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償?shù)臋嗬槐kU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權向第三者請求賠償。本案例中,不論被保險人是否從第三者那里獲得賠償,保險公司都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對被保險人履行賠償責任。
提示:由于市面上保險險種比較類似,很容易出現(xiàn)險種混淆的情況。從上文人壽保險案例分析中,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那就是掌握保險的基本知識很有必要。
無憂保采用專業(yè)的云+SaaS技術,推出“互聯(lián)網+個人社保”的個體社保產品。用戶只需要關注無憂保微信號,即可在線進行個人社保、公積金繳納咨詢等業(yè)務。了解詳情請咨詢: 4001118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