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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讀者趙先生向重慶晚報反映,在龍頭寺長途汽車站有搭售保險的情況。昨日,重慶晚報記者隨即進(jìn)行了走訪。
乘客:我們被保險了
昨日下午,記者在龍頭寺長途汽車站售票窗口看到,上面貼4個大字寫著“自愿保險”,另外還有一張要求主動出示身份證的通知。正在抱怨被保險的市民田丹告訴記者,他出示身份證買了4張去萬州的車票,每張108元,理應(yīng)是432元,結(jié)果卻收了448元,多收16元。原來,裝訂在一起的還有4張交通意外保險,每張4元。而且每張保險單投保人、受益人寫的都是田丹。
“售票員也沒問我要不要,就直接給了4張保險單,這種行為算是搭售保險。”田先生說自己被吃了麻麻魚,但因為趕時間,他沒去退就走了。
隨后,記者又采訪了8位購票的市民,3個市民買票時沒出示身份證,都沒有被保險。5位出示了身份證的市民,都說售票員沒有問就搭售保險。
隨后,記者來到車站咨詢臺了解。一名沒穿制服的工作人員說:“亮了身份證就是自愿購買保險。你要退,也可以退?!?/p>
副站長說:售票員和乘客交流不當(dāng)
隨后,記者來到站長辦公室,針對保險的情況采訪了王林副站長。
記者:“有市民反映出示身份證就被搭售保險,工作人員說出示身份證就視為自愿投保?而且多張保單投保人、受益人都是出示身份證的乘客。這樣的保單是否有效?”
王林:“我們是按要求讓市民主動出示身份證,但不出示身份證,也可購票。出示身份證不代表自愿投保,如果乘客拿到保險單后不想投保,隨時可以退。每張保險單都有各自編號,以編號為準(zhǔn),是有效的。那個沒穿制服的工作人員是實習(xí)生,沒有經(jīng)過培訓(xùn),不清楚相關(guān)政策。”
記者:“5名買了保險的乘客都反映,售票員沒有提醒告知自愿投保。”
王林:“售票員每天接待量非常大,應(yīng)該是和乘客交流不當(dāng)造成的。乘客不想投保找咨詢處、退票處都可以退保?!?/p>
記者:“售票員出售保險,有多少提成?”
王林:“代售保險,車站和售票員都有很小的提成。但車站要求售票員盡到提醒告知的義務(wù),讓乘客自愿購保險?!?/p>
記者:“現(xiàn)在乘客反映被搭售保險,如何處理這種現(xiàn)象?”
王林:“春運(yùn)期間,人流量很大,我們正在制作更明晰的自愿保險的宣傳欄,同時也會加強(qiáng)對售票員的培訓(xùn)。如果乘客遭遇搭售保險的情況,可以向我們反映,我們核實后會嚴(yán)肅處理?!?/p>
保險公司:團(tuán)保返利25%
昨日下午,記者聯(lián)系到某保險公司萬州分公司的向(音)女士:“我們車站想用你們的交通意外保險,能有多少返利?”
向女士回答:“我們是4元的保險單,返利25%,就是1元。意外傷害保險金額是50000元,意外醫(yī)療保險金額是5000元,和龍頭寺長途汽車站的保單一樣?!敝貞c晚報記者 文翰 見習(xí)記者 劉潤 攝影報道
律師:搭便車違反《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hù)法》
重慶周立太律師事務(wù)所李林律師表示,只在窗口貼出“自愿保險”有些欠妥,售票員有義務(wù)提醒乘客是否購買保險,絕對不能這樣搭便車將保險賣給乘客,否則就違反了《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hù)法》。
李林說,目前國內(nèi)所有客運(yùn)汽車車票均包含乘客強(qiáng)制保險,車票本身就是一種旅客運(yùn)輸合同,有強(qiáng)制性的保險條款。而車站另行銷售的保險則是補(bǔ)充保險,乘客可自愿選擇購買。售票員在搭售時,應(yīng)向乘客說明,征得同意后才能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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