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至少工作28天,每天工作近12個小時,卻沒有任何加班費,從去年開始工廠再也不給購買社保。”清遠市中拓染整有限公司的工人王小新說,工人們已無法再忍讓下去了今年4月,一場集體勞動爭議維權行動開始了。
南方日報記者調查發(fā)現(xiàn),該廠工人上班時間為早8點到晚8點,工資由基本工資、加班效益、加班工資等組成,但工人們的工資條顯示,加班工資一欄只有每月兩天休息日的金額。而自去年7月后工廠確實沒有為員工購買任何社會保險。工人們稱,如此推算下去,工廠所欠加班費以及其他欠款近700萬元。
工人投訴每日做工12小時無加班費
廠方回應,工人們的加班工資已經包含在加班效益當中,工資條出現(xiàn)加班工資一欄是因為“仿照周邊廠制作的,這一欄是多余的”
公開資料顯示,清遠市中拓染整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注冊資金268萬元,位于廣東清遠清城區(qū)大有工業(yè)園,主營棉、化纖印染精加工。
工人王小新2006年進入該工廠,最開始工廠還與他簽訂了勞動合同,并購買了工傷保險。“但2009年后再沒有續(xù)簽,社保也在去年中斷了。”他告訴記者,最讓他接受不了的是每天超強度地工作,但沒有任何加班費。
王小新和中拓染整公司于2008年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上顯示,工廠勞動時間實行綜合計時制,根據(jù)生產需要延長工作時間,公司計發(fā)效益工資,每月休息兩天。“沒有節(jié)假日,休息的兩天也經常加班。”多名工人也證實,他們每天工作近12個小時,連午、晚餐的時間都被擠壓。王小新說,“每天都要把飯打到生產線邊上吃,邊吃邊干。”
工人余一竹向南方日報記者展示了他去年下半年的工資條。以去年9月為例,他出勤30天,基本工資是810元,加班效益是810元,加班天數(shù)一欄顯示為2天,加班工資是102元。而該廠100多名工人每天8小時外的時間均不計入加班工資統(tǒng)計范圍。
工人們統(tǒng)計,如果把所有工人超過法定工作時間的加班費用和其他欠款加起來,數(shù)額高達6975010元。但工廠方回應稱,工人們的加班工資已經包含在加班效益當中,至于工資條出現(xiàn)加班工資一欄是因為“仿照周邊廠制作的,這一欄是多余的”。
這種說法沒有得到工人們的認同。王小新說,加班效益和基本工資數(shù)額完全相等,而且每個月固定保持不變,應作為正常工作時間工資,而加班是浮動的,與效益無關。
勞動仲裁工人大部分要求被駁回
駁回意見稱,根據(jù)清城區(qū)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核算,被訴人實際支付給申訴人的工資已足額包含加班工資
余一竹說,正是因為單位勞動違法的情形越來越嚴重,對工人的勞動保障越來越退步,今年4月名工人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工廠支付加班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繳社保等。
清遠市清城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中拓大部分違法事實予以確認,但裁決的結果卻出乎工人們的意料。比如王小新的5個要求就被全部駁回。
清遠市清城區(qū)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文件“城勞仲裁非終字〔2011〕63號”的駁回意見稱,王小新的月平均工資是2429元,根據(jù)清城區(qū)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核算,被訴人實際支付給申訴人的工資已足額包含加班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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