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證駕駛、醉駕引發(fā)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到底要不要賠?第一法院通過一則案例,對這類糾紛訴訟進行詳細解釋:一名駕校學員獨自開教練車上路撞傷他人引發(fā)訴訟。法院最終判保險公司賠付交強險部分合計6萬多元,但提醒保險公司有權向駕校、教練或學員追償這筆錢。
【保險案例】今年2月14日,小許(化名)獨自駕駛一輛教練車,行至寮步金龍街路口時與一輛電動三輪車碰撞,造成三輪車主余先生九級傷殘。交警查明,小許當時正在學車期間,事發(fā)前東莞某駕校劉教練讓小許獨自開教練車上路發(fā)生事故。
交警最終認定小許和劉教練負事故全部責任。因協(xié)商未果傷者余先生將小許、劉教練、駕校及教練車承保保險公司一并告上法院,要求賠償醫(yī)療費、傷殘賠償金、鑒定費等共計64099.5元。
此案被告共有四方,相互之間又存在復雜的各種關系,四方都表示不該由自己負責。法院經(jīng)過調查審理最終判決,保險公司賠償傷者60425.2元。不過,法院也提醒稱,保險公司有權向學員、教練和駕校追償這筆錢。
標簽: 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