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柚網(wǎng)11月26日訊:現(xiàn)在,五險一金成為求職者的一個重要參考指標。因為只有正常繳納了社會保險,職工的相關待遇才能有所保障。那么交了保險就一定能享受到相關待遇嗎?那也未必。比如濟南的李女士,單位給交著五險一金,今年10月份,喜添了個小寶寶,可是,等她去濟南市社保局生育保險處申請報銷生育險的時候,卻被拒絕了。具體是什么情況呢?
據(jù)山東廣播電視臺生活頻道《生活幫》報道,李女士家住濟南市歷城區(qū),10月份生完寶寶不久,她就讓丈夫去了趟濟南市社保局生育保險處,她尋思著,交了三、四年的生育保險終于派上用場了。但是她的丈夫告訴記者:“二十七號去辦生育險,到那里,他說五月份保險沒有交,我說交了,他說補繳的,我說補繳的不算嗎?他說補繳的不算。”
丈夫回到家,跟李媛媛一說,她這才想起來,五月份,公司在給員工們繳納社會保險的時候,確實出過一次問題。
李媛媛所在的單位,是一家位于濟南市歷城區(qū)的IT企業(yè),企業(yè)負責人表示,從2011年公司成立之后,一直都給員工繳納著五險一金。但是,今年五月份,張經(jīng)理申報了員工的社保之后,并沒有收到短信反饋。但是,七月份,他收到了社保局發(fā)送的短信提示,社保劃款沒成功。于是,張經(jīng)理就安排李媛媛,到歷城區(qū)社保辦的柜臺上進行繳納。
濟南市歷城區(qū)李媛媛:“我去交七月份的時候,我們才知道五月份的沒交,然后就補交的,交的滯納金。”
當時,包括張經(jīng)理和李媛媛在內(nèi),他們都覺得,已經(jīng)補繳上了,就應該沒問題了,哪曾想,等到十月份,李媛媛自己生了孩子,要用到生育保險的時候才被告知,必須是生育之前連續(xù)足額繳存一年,才能享受報銷生育保險的待遇。五月份補繳的現(xiàn)在報不了。
事情發(fā)生后,企業(yè)的負責人張經(jīng)理也趕緊向社保局進行了求證,也得到了同樣的答復。
一聽說五月份的補繳會導致無法享受報銷生育保險待遇,張經(jīng)理坐不住了,因為除了李媛媛之外,公司還有好幾個適齡的女員工準備要孩子,如果五月份的補繳不算,那么,直到明年五月份之前的女員工,如果生孩子,都將享受不了報銷生育保險的待遇。
按照企業(yè)負責人的說法,公司一直是自動劃賬的,也就是說,只要賬戶上有錢,到時候,社保局就可以通過銀行把錢劃撥過去。那么,五月份到底是因為什么沒有劃款成功呢?既然五月份的錢已經(jīng)在七月份給補繳了,還交了滯納金,那賬戶上就沒有斷檔了,為什么會不能享受待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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