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柚網11月30日訊:員工在工作過程中手指被機器割斷,屬于工傷嗎?
湯先生:我跟某老板工作了大約一年,前幾個月在工作過程中被機器割斷了左手的一根手指,我去勞動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但該局叫我去查老板所開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因為沒有查到營業(yè)執(zhí)照,該局不接受我申請工傷認定,現(xiàn)在我該怎么辦?
黎彩賢:湯先生所工作的單位應該是沒有去辦理工商登記的單位,湯先生實際是老板個人聘請回來工作的工人,根據(jù)《勞動法》第二條和《勞動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老板個人是沒有用工資格的,因此湯先生在工作過程中受傷,是不能循《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獲得救濟,也就是說湯先生的受傷不能被認定為工傷,也無法獲得工傷賠償。按照湯先生這個情況,只能循民事途徑獲得救濟,即按人身損害賠償?shù)挠嘘P法律規(guī)定獲得賠償。
錯過了工傷認定期限,還能被認定為工傷和獲得工傷賠償嗎?
余先生:2014年5月,我在工作過程中被硬物撞傷了身體,單位一直沒有為我申請工傷認定,這一年多來我共住院了三次,單位雖然為我支付了全部醫(yī)院費,但一直都沒有與我協(xié)商賠償事宜。我想問一下,我可以要求單位賠償我多少損失?
黎彩賢:余先生是2014年5月受傷的,離現(xiàn)在已超過一年,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的規(guī)定,工傷認定的期限為自受傷之日起一年內要提出申請,由于余先生在這一年內沒有申請工傷認定,因此余先生已錯過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條件,因此是不能被認定為工傷,即不能通過《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獲得救濟,余先生這個情況只能通過民事途徑獲得救濟,即按人身損害賠償?shù)挠嘘P法律規(guī)定獲得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