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因為聽信了保險公司營銷人員所謂高收益的宣傳,湊出12萬元購買了一款分紅型保險產(chǎn)品。5年保險期間滿了,所得收益卻還不及同期銀行定存利息高。
2009年,朱老先生前往某銀行存款。一位駐點在該銀行的某壽險公司營銷人員向當時已經(jīng)八十多歲的朱老先生極力推薦一款保險產(chǎn)品。
據(jù)朱女士描述,營銷人員向其父親進行推介時,宣稱產(chǎn)品分紅收益在5%以上,絕對高于同期銀行定期存款利息。從未購買過保險產(chǎn)品的朱老先生被宣傳的高收益所吸引,當即決定將當時銀行中一筆未到期的10萬元定期存款取出,再加上當日手中現(xiàn)金,湊得12萬元,全部用于購買此款產(chǎn)品。
今年保險到期前一個月,保險公司通知朱老先生去辦理手續(xù),但是承諾的高分紅收益卻不見了。朱女士告訴記者,截至2013年3月,這份保險4年應得分紅一共只有5420元。而存滿5年,可以獲得9000元的滿期獎勵。但是即便兩項相加,也和承諾的5%年化收益相去甚遠。
記者采訪了該保險公司相關負責人。查詢相關保單后,該負責人告訴記者,公司已和朱老先生簽訂了處理協(xié)議。雙方商議結果是針對12萬保費,包括歷年分紅及滿期金在內(nèi),由該保險公司支付朱老先生14.2萬元。另外考慮到朱老先生的實際生活狀況,公司額外補貼朱老先生5700元。
該負責人表示,此款保險是一款保本型產(chǎn)品,不提前退保、到期取出可以保證本金不損失。但是承諾產(chǎn)品分紅收益的做法理應不存在。這款產(chǎn)品保費的投資方向是國債、固定投資等低風險、穩(wěn)定收益類產(chǎn)品,公司盡可能為投保人獲取高分紅。但是市場整體狀況無法控制,所以具體分紅不確定。
至于最終的處理協(xié)議中賠付金額是如何確定的,該負責人表示,公司為了維護客戶穩(wěn)定,遵循業(yè)內(nèi)對于滿期給付的默認慣例,按照朱老先生購買保險時的銀行同期5年定存利率3.6%計算的。另外考慮朱老先生年事已高,公司又從人情考慮額外補貼了款項。
該負責人還透露,當事銀行也提出要補貼朱老先生1000元左右的慰問金。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險公司資深人士告訴記者,雖然保監(jiān)局明令禁止營銷人員向投保人做出分紅承諾,但實際上各家公司的銷售人員最吸引投保人的“大招”就是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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