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購買自住住房(拆遷安置房)提取公積金辦事指南-公積金辦事指南
2016-12-16 08:00:09
無憂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購買擁有自主產(chǎn)權的自住住房(拆遷安置房)時,可以提取職工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以及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積金賬戶50%的住房公積金。
一、注意事項
1、非繳存職工購房的,父母或子女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
2、職工購買住房需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為了避免重復提供材料,該提取手續(xù)可與貸款手續(xù)同時辦理(注意事項及所需證明材料請參閱中心貸款辦事指南)。
3、提取職工家庭有公積金貸款尚未結清的,不能辦理該提取業(yè)務。
4、購房職工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能辦理該提取業(yè)務。
5、提取有效時間為:購房合同簽訂時間一年內(nèi)。若未按時限提取,也可在《房屋所有權證》載明時間一年內(nèi)辦理提取。單身證明有效期為開出之日起一個月內(nèi)。
6、提取額度:購房職工夫妻雙方可提取各自的賬戶余額,購房職工父母或子女同時申請?zhí)崛〉?,父母或子女提取額度為各自賬戶余額的50%,提取金額合計不得超出支付所購住房的總價款(總價款中應減去購房貸款與拆遷補償款)。
7、一處住房提取一次,所有提取人應一次性集中辦理提取手續(xù)。職工改善住房條件再次購、建房的,申請?zhí)崛r間須間隔一年。
8、托管戶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托管憑證》原件遺失的,不能代辦。
9、提取資金分別轉入提取職工本人的公積金聯(lián)名卡(本中心與銀行聯(lián)名發(fā)放)賬戶,或分別轉入各自在宜昌市城區(qū)可辦理轉賬業(yè)務的工行、農(nóng)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湖北銀行、漢口銀行、三峽農(nóng)商行任意銀行的活期存折或銀行儲蓄卡賬戶。
10、提取職工在公積金系統(tǒng)中登記的姓名、身份證號碼錯誤的,應先辦理個人信息變更登記,后辦理提取手續(xù)。辦理個人信息變更請參閱中心網(wǎng)站《職工住房公積金信息變更登記辦事指南》。
二、所需材料
1、提取職工單位出具加蓋單位印章的《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無單位且已辦理托管手續(xù)的出具《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托管憑證》原件。
2、民政部門出具的購房職工結婚證原件或單身證明原件。
3、購房職工夫妻雙方及提取職工的身份證原件(由本中心通過房管系統(tǒng)查詢購房家庭房屋套數(shù))。他人代辦的另需出具代辦人身份證原件。
4、提取職工各自的公積金聯(lián)名卡或銀行儲蓄卡(見注意事項9)。
5、購房合同原件。已取得產(chǎn)權的另需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原件。
6、拆遷安置補償協(xié)議原件(購房合同中包含有安置補償條款的可不提供)。
7、購房發(fā)票或契稅發(fā)票原件。
8、購房職工的父母或子女申請?zhí)崛〉?,另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項直系親屬關系證明材料原件:同一居民戶口簿、獨生子女證、醫(yī)學出生證明、職工履歷表(加蓋公章),購房職工在宜昌本級中心以外繳存公積金的,另需提供公積金繳存證明。
三、辦理時限
符合條件、資料齊全的,當場辦理提取手續(xù),提取資金實時轉入職工銀行賬戶。
四、便民提示
1、辦公地址及服務電話。一馬路營業(yè)部地址:一馬路24號,服務電話:6236747;伍家崗營業(yè)部地址:沿江大道218號(江山多嬌)-6-1號(夷陵大道與泰江路交匯處),服務電話:6386738。
2、乘車路線:到一馬路營業(yè)部可乘坐2、4、7、8、10、18、19、20、22、28、30路公共汽車;到伍家崗營業(yè)部可乘坐1、2、9、19、21、103路公共汽車。
3、監(jiān)督電話:6236717
4、軋賬時間:一馬路營業(yè)部工作日17:00軋賬,停辦對外業(yè)務;伍家崗營業(yè)部工作日16:30軋賬,停辦對外業(yè)務。
5、中心網(wǎng)址:www.ycgjj.net。
2015年6月8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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