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支付物業(yè)管理費提取公積金辦事指南-公積金辦事指南
2016-12-17 08:00:09
無憂保


辦理要件:
1、民政部門核發(fā)的《社會救助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所有權證(新建商品房尚未辦理房屋產權證的,提供房管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和購房發(fā)票)原件及復印件;
3、物業(yè)管理費收據原件及復印件;
4、申請人身份證和銀行卡(或銀行存折)原件及復印件;如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在配偶名下,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5、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的,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和銀行卡(或銀行存折)原件及復印件。
提取金額:申請人每年申請一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yè)管理費。職工及配偶每年申請?zhí)崛】傤~不得超過當年實際支付的物業(yè)管理費總額,不得超過2000元/年,且不得超過夫妻雙方公積金賬戶余額的80%。
辦理流程:客戶提供辦理要件→柜臺受理打印《公積金支取憑證》→客戶簽字并領取回單→中心統(tǒng)一放款。
辦理時限:資料齊全情況下,即時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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