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工傷保險待遇申報辦事指南-工傷保險辦事指南
2016-12-18 08:00:09
無憂保


一、項目名稱:工傷保險待遇申報
二、辦理依據:
1、《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35號2011年7月1日執(zhí)行);
2、《工傷保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3、《社會保險征繳條例》(國務院令第259號1999年1月22日施行)。
三、報送材料:
(一)醫(yī)療待遇:
用人單位在申請工傷待遇時需填寫的表格:《工傷保險待遇審批表》。
需提供的資料:①工傷職工醫(yī)療費用原始票據;②醫(yī)療診斷證明書、醫(yī)囑、處方、住院病歷、治療項目、病程記錄、各種檢查報告單及收費清單、用藥清單(總清單、一日清單);③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④屬交通事故的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損害賠償調解書;⑤需到統(tǒng)籌地區(qū)外就醫(yī)的,應提供市工傷保險管理部門批準的《工傷職工轉診轉院申請表》。
申報醫(yī)療待遇時的資料須在A4紙上粘貼整齊并加蓋單位公章。
(二)傷殘待遇:
需提供的資料:①工傷認定書;②勞動能力鑒定結論;③工傷職工身份證復印件。
(三)工亡待遇:
需提供的資料:①工亡認定結論;②《死亡證明》或《火化證明》;③屬交通事故的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和損害賠償調解書。
(四)撫恤金申領
用人單位在申請撫恤金時需填寫的表格:《工傷保險待遇審批表》。
申請領取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需提供的資料:①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與工亡職工關系證明;③依靠工亡職工生前提鑒定結論書;⑤孤兒、孤寡老人需提供民政部門相關證明;⑥在校學生提供學校就讀證明;⑦養(yǎng)子女(養(yǎng)父母)需提供當地民政部門證明或公證書。
四、辦理時限:每月1日->25日申請,次月領取。
五、辦理流程及時間分配:
單位申請->資料審核、復核->開會研究->上報財局撥付->待遇領取不符合條件予以退回。
六、收費標準:免費。
七、辦公地址及聯(lián)系電話:
辦公地址:南陽市行政審批中心三樓(工傷保險處窗口)
主辦科室:南陽市工傷保險管理處6138755761387815
監(jiān)督電話:63136209(紀檢監(jiān)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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