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補償金
不給員工發(fā)獎金可以嗎,不發(fā)獎金就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2017-01-02 08:00:13
無憂保


【導讀】:不給員工發(fā)獎金可以嗎,不發(fā)獎金就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嗎,不給員工發(fā)獎金可以嗎您好,很榮幸能夠為您回答這個問題。獎金主要是指作為一種工資形式,其作用是對與生產或工作直接相關的超額勞動給予報酬。 獎金是對勞動者在創(chuàng)造超過正常勞動定額以外的社會所需要的勞動成果…
不給員工發(fā)獎金可以嗎您好,很榮幸能夠為您回答這個問題。獎金主要是指作為一種工資形式,其作用是對與生產或工作直接相關的超額勞動給予報酬。
獎金是對勞動者在創(chuàng)造超過正常勞動定額以外的社會所需要的勞動成果時,所給予的物質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獎金是工資的一部分,是勞動者應得的待遇,向勞動者支付績效獎金是用人單位的義務。
應該注意的是,獎金與其他方式的工資一樣,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通過勞動合同約定或由用人單位有關制度規(guī)定的。
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
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guī)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聲明:本站原創(chuàng)文章所有權歸無憂保所有,轉載務必注明來源;
轉載文章僅代表原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如有侵權、違規(guī),請聯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