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有哪些新規(guī)定?
2017-01-12 08:00:13
無憂保


【導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人表示,修改后的《工傷保險條例》在完善工傷保險制度、更好地保障職工權益方面作了一系列調整。
《工傷保險條例》是《社會保險法》公布后第一個根據法律規(guī)定修改的行政法規(guī)。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人表示,修改后的《工傷保險條例》在完善工傷保險制度、更好地保障職工權益方面作了一系列調整。
一是將包括企業(yè)在內的各類社會經濟組織和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均納入工傷保險覆蓋范圍,從制度上解除了廣大職工遭遇工傷風險的后顧之憂。二是將認定范圍從原來的上下班途中機動車事故傷害,調整擴大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和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和火車事故傷害,惠及了更多的職工群眾。三是設置工傷認定簡易程序、取消工傷認定爭議處理中的行政復議前置等規(guī)定,大大簡化了工傷認定程序。四是將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從原來的48—60個月的統(tǒng)籌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提高到按照上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發(fā)放;同時還上調了傷殘職工的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等,使工傷保險待遇水平大幅度提高。《工傷保險條例》還調整了基金支出項目、加大了用人單位責任等,進一步完善了工傷保險制度功能、提高了工傷保險的強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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