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自住住房提取
本溪市購買自住住房提取
2017-02-21 08:00:01
無憂保


事項名稱購買自住住房提取法律依據(jù)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四章、《本溪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審批條件繳存職工購買自住住房申報材料1.房屋所有權證(私產房票)原件、復印件;2.購房發(fā)票或契稅發(fā)票原件、復印件;3.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夫妻雙方均提取或產權性質為“單獨所有”房屋的房主配偶提取時,需同時提供雙方身份證);4.夫妻雙方均提取或房屋所有權人的配偶申請?zhí)崛〉?,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復印件;5.加蓋單位預留印鑒的《公積金提取申請書》;6.住房公積金龍卡辦理地點本溪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服務大廳3樓提取窗口辦理程序1.提取申請人或單位代辦人持《公積金提取申請書》及相關要件,向單位提出申請;2.單位核實后,在申請書上加蓋單位預留印鑒;3.提取申請人或單位代辦人持相關要件到住房公積金提取窗口進行審批。辦結時限3-5個工作日咨詢電話024-43620912投訴電話024-436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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