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住房公積金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辦事指南
2017-02-22 08:00:01
無憂保


辦理要件
1、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職工的死亡證明(火化證明、銷戶證明或死亡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
2、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身份證;
3、出具與死亡職工關系證明(結婚證或戶口薄,不在同一戶口簿登記的,由戶口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證明);
4、單位出具的提取辦理證明;
5、提取辦理人銀行卡(或銀行存折);
6、合法繼承人為2人以上的需持身份證和關系證明同時到場簽字,明確提取辦理人。不能同時到場簽字的,提取辦理人需簽訂《承諾書》;金額在5萬元(含)以上的,原則上應提供公證部門公證書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需要公證的,到管理中心指定的公證處辦理公證,費用由管理中心承擔。因特殊原因不能辦理公證的,提取辦理人需簽訂《承諾書》。由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以外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取的,應提供公證部門公證書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為無(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由監(jiān)護人憑其監(jiān)護人身份證明申請提取公積金。
提取金額一次性提取當前賬戶本息余額并銷戶。
辦理流程客戶提供辦理要件→柜臺受理打印《公積金支取憑證》→柜員受理審核(詢問單位專管員)→中心統一放款。
辦理時限資料齊全情況下,即時辦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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