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停繳(待轉出)辦事指南
2017-02-25 08:00:01
無憂保


申請范圍
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不符合封存條件,其工作變動至新單位,因原單位尚未獲得新單位賬號而使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暫時停留在原單位不能轉移的,為確保及時、準確辦理匯繳,原單位需要暫時停止繳存該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的。
辦理場所
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所在地的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yè)務網(wǎng)點。
辦理要件
1、填妥并加蓋單位公章或住房公積金業(yè)務專用章《上海市住房公積金賬戶(補充住房公積金)停繳申請表(A表待轉出停繳)》;
2、若申請單位欠繳的,應確認單位和個人繳存情況,除應提供與上述情況對應的資料以外,單位還需提供職工勞動合同、勞動手冊、工資基數(shù)證明、單位補繳清冊等證明材料。
辦理流程
單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設銀行住房公積金業(yè)務網(wǎng)點辦理。
辦理時限 手續(xù)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注意事項
1、個人工作變動至新單位,賬戶在原單位尚未轉移的,停繳期限不超過6個月。停繳期限到期后,原單位不得再次就此原因申請同一賬戶停繳;
2、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符合封存條件的,單位應及時辦理封存手續(xù),不得以停繳代替封存。在停繳期限內(nèi),單位應根據(jù)個人實際情況及時辦理賬戶封存、轉出、繳存、銷戶手續(xù)。若超過停繳期限仍未辦理相關手續(xù)的,賬戶自動恢復正常繳存。
相關表格下載及填寫說明
上海市住房公積金賬戶(補充住房公積金)停繳申請表(A表待轉出停繳) 點擊下載表格
相關業(yè)務問答
1、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待轉出停繳,是否可以個人自己去辦理?
不可以,待轉出停繳必須由單位經(jīng)辦人辦理。
2、單位是否可以隨意為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待轉出停繳?
不可以,個人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需將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轉移到新單位,但因賬戶處理的要求而辦理停繳。
3、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處于封存和停繳狀態(tài),是否可以把該賬戶轉入其他單位?
個人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后,單位出具一式二聯(lián)的《上海市住房公積金轉移通知書》(第一聯(lián)加蓋原單位公章或住房公積金業(yè)務專用章)辦理轉出即可。
4、外省市城鎮(zhèn)戶籍職工不愿繳存住房公積金,單位是否可以為其賬戶做待轉出停繳?
不可以。單位不能隨意為職工的賬戶做待轉出停繳業(yè)務,對于符合住房公積金繳存范圍的職工,單位應當按規(guī)定辦理繳存業(y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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