熬夜衰老為何不能算工傷
2017-03-07 08:00:01
無憂保


近日有網友爆料,深圳一女子在南山勞動大廈舉牌控訴,叫板《勞動法》,呼吁將“熬夜衰老列入工傷范疇”。該女子手舉“衰老算工傷”紙牌,上面寫道“年齡不到二十八,加班熬夜變大媽,愛情工作都遭殃,要求衰老算工傷”,引來眾人圍觀。
該女子今年25歲,因長時間熬夜加班、用腦過度、壓力過大等,讓容顏衰老,導致愛情與事業(yè)雙失意。此事隨后在網絡上引發(fā)了一場“衰老到底算不算工傷”的激烈討論。
眾所周知,長期缺乏睡眠,會令人皮膚暗黃粗糙、免疫能力下降,加上熬夜都是久坐不動,增加了早早患上心血管疾病、高血壓、中風、糖尿病等疾病的可能,同時還會導致失眠、健忘、易怒、焦慮不安等癥狀。
雖然夜班會帶給人們危害,但我國法律對夜班卻缺乏相應的補助性規(guī)定?!秳趧臃ā分粚ぷ鲿r間進行了明確規(guī)定,至于實行什么工作制(標準工時制、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則由用人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一般來說,加班對應的應該是加班工資,工傷對應的是工傷保險。然而現狀是,工傷有可能拿到賠償,但加班者大部分是無償。有的企業(yè)甚至把加班視為一種積極的工作精神。由于《勞動法》執(zhí)行不力,加班又拿不到補償,加班成了員工面臨的常態(tài)。
2012年5月8日,人社部、國務院法制辦出臺的《特殊工時管理規(guī)定(征求意見稿)》中,對于“夜班”給出明確定義,是指企業(yè)在22時至次日6時這一時間段,安排勞動者工作且時間達2小時及以上的情形。但是,這一意見稿尚未正式頒發(fā)。
在法律保護難以觸及的灰色地帶,加班幾乎成為一種工作“常態(tài)”,它給勞動者造成身體的亞健康狀態(tài)及長期損害,并未得到應有承認、補償。
現行工傷定義比較狹窄,衰老對身體造成的損害很難認定為工傷。在《勞動法》和《工傷保險條例》中對此都沒有明確的說明,然而不說明不代表不存在,舉牌的白領恰恰提出了這個普遍卻常被人忽視的問題。
而同樣是加班,這位舉牌者也說出了女性與男性加班后的不同。相比之下,女性從加班中獲得的升職、加薪機會要遠遠小于男性,而在對身體的損害方面,女性又要耗費更多的時間與金錢去彌補。
總的來說,法律上對夜班補助的缺位,導致了夜班族們權益上的缺失。比如一些地方雖然發(fā)放一點夜班津貼,但多數都是執(zhí)行的十幾年前的規(guī)定,一些地方甚至出現職工連續(xù)工作12小時,夜班津貼最低為4.4元的現象。
隨著人們權利意識的提高,近些年來,最低工資、高溫補貼等頻繁被人提及,法律也有了明晰的規(guī)定。上夜班無疑也是一種特殊環(huán)境下的工作,法律也應該與時俱進,跟進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不應該讓夜班津貼成為被遺忘的權益。
如今,社會已經成為24小時不間斷運行的機器,夜班族們?yōu)樯鐣?chuàng)造價值的同時,更付出了身體的慢性損耗。對此,勞動法規(guī)不應該長時間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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