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管公積金對提取公積金支付北京市政策性住房首付款的材料調整
2017-03-07 08:00:01
無憂保


國管公積金支付自住房首付款須提交預售證復印件,下面是中國社保網(wǎng)小編收集的資料!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10日發(fā)布通知,調整國管公積金對于提取公積金支付北京市政策性住房首付款的材料:今后須提交所購住房項目的《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
為支持職工購買政策性住房,減輕購房職工支付壓力,無論是國管公積金,還是北京市管公積金,購買政策性住房的職工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
中央國家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表示,近期,北京市政府組織建設的自住型商品房、兩限房等政策性住房在配售流程上發(fā)生了變化。經(jīng)過與北京市住保辦協(xié)商一致,此次對北京市政府組織建設的自住型商品房、兩限房等政策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的有關材料作出調整。
根據(jù)新規(guī),中央國家機關職工本人(主購房人)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時,需提供職工所購住房項目的《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選房確認單》原件及復印件、職工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證明材料。
記者注意到,這幾類材料中,職工所購住房項目的《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復印件是首次要求提供。
此外,資金管理中心表示,職工提交的《選房確認單》所列購房地址中的樓號要與《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范圍項目中所列樓號相對應。職工所購住房地址中的樓號在《北京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中的預售范圍項目中對應的樓號應標注為“自住房”或“自住型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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