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傷待遇的第12次調整的增加金額發(fā)放時間
2017-03-09 08:00:01
無憂保


河南省再次上調工傷保險待遇 增加金額9月底前發(fā)放
8月31日,記者從省人社廳獲悉,我省工傷人員傷殘津貼等工傷保險待遇再次提高,補發(fā)待遇將于9月底前發(fā)放到位。這是近年來我省工傷待遇的第12次調整。
據了解,此次調整對象包括:本省行政區(qū)域內2014年12月31日前開始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工傷人員或因工死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
本次具體調整方案為:一級至六級傷殘人員,每人每月傷殘津貼增加金額分別為180元、170元、160元、150元、140元、130元。生活護理費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個標準,分別每人每月增加110元、90元、70元。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在配偶方面,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其他親屬每人每月增加8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兒在此基礎上每人每月增加20元。
此外,凡在1996年10月1日前(不含1996年10月1日)發(fā)生工傷的人員,本次待遇調整將在上述標準基礎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據悉,本次工傷保險待遇調整自2015年1月1日起執(zhí)行,調整后的待遇將在9月底前發(fā)放到相關人員手中。調整所需費用,由現發(fā)放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的資金渠道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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