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市住房公積金貸款及提取政策調(diào)整最新消息
2017-03-25 08:00:01
無憂保


為進一步規(guī)范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提取的管理,確保住房公積金安全運行,昨(16)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對外公布新修訂的《樂山市住房公積金個人購房貸款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貸款細則》)和《樂山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提取細則》),新修訂的兩個細則從即日起實施。
公積金對繳存者一視同仁 新增個人信用記錄
新版《貸款細則》適用于所有已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并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即本市范圍以外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在我市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條件除增加提供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外皆一視同仁。
對于貸款對象和條件,新增了“個人信用記錄良好”等內(nèi)容,對逾期歸還貸款的,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逾期貸款計息標準計收逾期利息。此外,為防范貸款風險,對逾期貸款進行分類管理,新增“貸后管理”的內(nèi)容,明確了建立貸款“黑名單”制度以及相應的處罰條款。
新版《貸款細則》還新增了對“貸款成數(shù)”的定義:首套房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不低于二成;首套房建筑面積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不低于三成;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屋總價的50%。借款人的借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房屋總價值的最高貸款額度和核算出的借款人可貸額度。
此外,為堵塞利用在樂山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外一次性付款購房難以及時核實的漏洞,杜絕一些中介機構與個別職工聯(lián)手套取住房公積金的行為,規(guī)范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新版《提取細則》明確了停止受理在異地(指在樂山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外)一次性付款購房支取住房公積金業(yè)務。
提取范圍增加時間與額度加以明確
根據(jù)《四川省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和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關于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的通知》的規(guī)定,新版《提取細則》中,公積金提取范圍得以增加:(一)向開發(fā)商購買商品房支付首付款的;(二)非配偶繳存人共同購買同一產(chǎn)權自住住房的;(三)繳存人及配偶或父母、子女,因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災難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并致使當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年市級勞動部門公布的最低生活標準的;(四)在本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nèi)無自有產(chǎn)權住房,租賃自住住房的;(五)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政府實施棚戶區(qū)改造中,涉及拆遷改造住房時需補繳房款的,可申請支取個人住房公積金;(六)對在工作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一次性付款購房后申請支取公積金的,實行先收件,審核產(chǎn)權信息屬實后再通知申請人辦理支取。
同時,提取時間與額度加以明確:貸款滿一年后支取的,一年支取一次或兩年內(nèi)支取一次;同一套住房,如提取了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首付款,就不再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所有非銷戶支取的,提取金額最小為百位數(shù)。
值得注意的是,新版《提取細則》規(guī)定,凡以提前部分歸還貸款的名義支取個人賬戶的住房公積金余額后,在兩個月內(nèi)沒有歸還貸款的,今后該套住房的剩余貸款本息一律不予辦理支取。
加大便民力度 精簡辦理手續(xù)
對于長期租房的職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最高額度相比過去有了較大幅度提高。其中,未婚職工每年最高可提取5400元,已婚職工每年最高可提取10800元。
為解決住房公積金服務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問題,新版《提取細則》指出,要大力開展“委托扣款還貸”業(yè)務,盡量使職工少跑路、少簽字、少蓋章、少手續(xù)。
根據(jù)新辦法和實際情況,支取住房公積金付首付的手續(xù)為:由開發(fā)商出具購房應付首付款手續(xù),并提供在房管部門辦了備案登記的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醒市民,對查實偽造合同、出具虛假證明、編造虛假租賃等騙提套取的行為,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除向職工工作單位通報,追回騙提套取資金外,還將取消該職工5年內(nèi)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格。同時,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還會將相關信息依法向社會公開并納入征信系統(tǒng);對協(xié)助造假的機構和人員,有關單位要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聲明:本站原創(chuàng)文章所有權歸無憂保所有,轉(zhuǎn)載務必注明來源;
轉(zhuǎn)載文章僅代表原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如有侵權、違規(guī),請聯(lián)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