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單位住房資金、住房維修基金業(yè)務辦事指南-公積金辦理
2017-04-08 08:00:01
無憂保


梧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單位住房資金、住房維修基金業(yè)務辦事指南
設定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住房制度改革委員會《關于售房款等其他住房資金管理問題的通知》(桂房改通字〔2003〕1號)
申請條件:有公有住房售房款等其他住房資金的單位
具體業(yè)務辦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l 單位住房資金、住房維修基金的繳交
單位出售公有住房,經市房改辦按房改有關政策審核評估后,單位應將應收的售房款和住房維修基金轉到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托銀行開設的其他住房資金專戶,并持房改辦出具的“售房資金情況表”到我中心辦理單位住房資金、住房維修基金的繳交手續(xù)。
l 單位住房資金、住房維修基金的使用及提取
1、住房資金、維修基金的使用審批權在市房改辦。單位使用住房資金、維修基金時,持市房改辦審批同意的“單位住房資金申請審批表”到我中心辦理提取手續(xù)。
若單位由于某些特殊原因需將工程款項轉到工程單位或維修單位的,該單位應出具委托書,注明委托的原因、委托的住房補貼金額、委托收款的單位名稱、賬號和開戶行,委托單位的經辦人。我中心據此轉賬到收款單位。
2、經房改辦審批同意,單位使用住房資金資助單位部分公積金的,單位應填寫“住房公積金匯繳書”(單位資助部分),出具委托我中心將此款項轉至公積金專戶的委托書到我中心辦理相關手續(xù)。
辦理地點:梧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財務科
梧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蒼梧管理部
梧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岑溪管理部
梧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藤縣管理部
梧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蒙山管理部
辦理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夏令時為下午3:00—6:00)
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774—2838889 6023132(市本級)
0774--8220330(岑溪管理部)
0774--2682847(蒼梧管理部)
0774--7281652(藤縣管理部)
0774--6281510(蒙山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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